一、吸毒动态监控三年后会自动取消吗?
吸毒动态监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吸毒史是终生消除不掉的。吸毒被抓后,还要纳入警方动态监控系统,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如果成功戒毒三年以上,警方可以取消动态管理,但吸毒记录不能消除,仍会被警方列入重点管控对象。
《戒毒条例》第七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吸毒人员的违法行为被查获后,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档案,该档案将长期保存。吸毒人员(包括经强制戒毒后人员)由派出所重点监管,社区矫正办实施社区戒毒,经三年以上未发现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的,可以解除社区康复措施和派出所的监管。
二、吸毒相关规定是什么?
《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存在吸毒这种行为的话,相关的部门会组织戒毒,安排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同时也是需要对此进行动态的监控的,这种吸毒但历史会永远留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