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可以加其他人名字吗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1) 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2) 有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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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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