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店上侵犯商标权怎么确定侵权行为实施地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网店商标侵权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有两种认定方式,一个是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另一个是被侵权人住所地。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商标先用权抗辩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在先使用的事实。即主张先用权抗辩的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确已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在先使用的商标在他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为相关消费者所熟悉。
3、先用权的范围应当限制在他人注册商标被核准注册前所使用的商品范围,而不能任意扩大。这种范围通常是限于原有的商品品种或服务范围,而不能任意扩大。
4、在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后,先用权人对该商标的使用应以不造成消费者混淆为原则,不能接商标权人的影响销售自己的商品。也就是说,先用权人不得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继续使用其商标。在具体做法上,先用权人可以通过在自己的商品上附加一定的标记的形式与商标权人的产品作出区别,如标明自己的厂名或厂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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