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专利权侵权纠纷
1、立即聘请专利代理人,调阅原告的专利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专利代理人收集材料,进行专利检索,准备专利无效的的证据,并在十五天的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3、研究起诉状内容和原告证据材料,收集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反诉证据,配合代理人撰写答辩状,一方面提供专利无效请求证据,请求法庭依法中止诉讼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诉。
在十五天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请求的,并向法院出示专利无效的受理通知书,法庭一般会中止诉讼程序,等待专利复审委对无效请求的决定。
此后,一方面由专利代理人进一步完成整个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和口审等工作,若专利被无效了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另一方面,在专利代理人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有关的后续应对工作,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一步收集反证证据,等待不能被完全无效后的对策以及应对法庭的再次开庭。
二、侵权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侵权纠纷的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