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房屋纠纷的诉讼
1、处理房屋纠纷的诉讼人民法院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法院应当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其他相关协议依法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产纠纷有哪些分类
1、房屋产权纠纷。
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
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商品房预售纠纷。
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
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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