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金额认定是多少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现状
1.网络诈骗的概念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网络诈骗的特点
网络诈骗和其他类型的诈骗骗取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行为人与一定自然人之间有一定的沟通,即“人人对话”,而网络诈骗则不然,行为人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目的。正是由于人机对话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诈骗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方法简单,容易进行。
(2)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3)渗透性强,网络化形式复杂,不定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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