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罪和诽谤罪都属于自诉案件吗?
都是自诉案件,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侮辱罪和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受害人告诉的才处理。但是,受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侮辱罪和诽谤罪可以同时起诉,在同时起诉的情况下,自诉人需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侮辱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犯上述两个罪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遭他人辱骂,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三、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差异?
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侮辱、诽谤罪都是自诉案件,使用暴力的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权,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侮辱诽谤罪,犯该罪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这项罪名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要存在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