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税率概况》
在北京,地税涵盖多种税种,不同税种有着各自的税率体系。
一、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
-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 - 45%。它根据应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确定适用税率,应税所得额是指月收入减除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例如,一个月收入10000元的职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 劳务报酬所得
-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 - 40%的预扣率。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房产税
- 从价计征
-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例如,一处房产原值为500万元,当地规定减除比例为30%,则应税房产余值为500×(1 - 30%) = 350万元,年应纳税额为350×1.2% = 4.2万元。
- 从租计征
-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 采用定额税率,根据不同地段和区域确定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标准。比如,北京市中心繁华地段的税额标准相对较高,而郊区可能相对较低,目的在于根据土地的价值和使用情况合理征税,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北京地税税率的设置综合考虑了财政收入需求、社会公平、经济调节等多方面因素。这些税率的合理运用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多项目标,为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