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其包含着若干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构建法治政府的基石。
首先,合法行政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首要原则。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要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无论是作出行政决策、执行行政命令还是制定行政规范,都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行政行为的侵害。
其次,合理行政原则不可或缺。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遵循合理性要求。这要求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符合公平、公正的理念,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同时,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应当符合比例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避免对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损害。例如,在城市管理中,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不应采取过度严厉的处罚措施。
再者,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民众意见。并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遵循回避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影响公正决策。
高效便民原则体现了行政服务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网上政务服务,让民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依法行政的这些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构建起法治政府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坚实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