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离婚都包括哪些费用
1、财产分割: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赌博、家庭暴力、第三者等过错,另当别论。
2、诉讼费用:
(1)法院的诉讼费,财产不满1万元的离婚案子,诉讼费用是50元;
(2)如果超过,按照财产总额,收取相应比例的诉讼费。
3、律师费用:
(1)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
(2)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l%-2%左右。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4、抚养费:如果有孩子的话,一方须支付给带孩子一方抚养费用,一般是工资的20%-30%。
5、误工费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你准备好请两天的假。如果一方铁定要离,一方不肯离的话,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一方至少准备两个星期的时间来应付离婚。
6、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诉讼离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到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这些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