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可否公诉转自诉
职务侵占可以公诉转自诉。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如遇到其中证据不足时,也可交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具体的可以查看《刑法》与《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六部门联合规定第四条和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二)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刑事案件:
第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第二,重婚案;
第三,遗弃案;
第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第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第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八,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上述所列8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五部门联合规定中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是199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同类案件的范围相比,有四点变化。
1、将侵犯著作权案与假冒注册商标案扩展到整个侵犯知识产权案,罪名由2个增加到7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2、增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取消了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案(新刑法确立的罪名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4、明确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文对“职务侵占可否公诉转自诉”的问题解答。职务侵占可以公诉转自诉。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如遇到其中证据不足时,也可交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多法律问题,建议法律咨询专业的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