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开始,卢X、卢X忠、张X、卢X良等人在隆安县丁当镇联合村四方岭四方水库附近组织人员,使用多台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煤炭,毁坏大量耕地,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007年10月,隆安县国土局通过动态巡查发现他们的非法采煤行为之后,立即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多次送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限于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较少,无法对盗采者进行有力的震慑,盗采者对责令停止开采的通知置若罔闻,声称:“这些通知你们发不发都一样,我们照样干。”甚至围堵执法人员进行恐吓甚至殴打。2008年1月9日,隆安县国土局采取措施,对卢X等人的非法采矿点进行打击,查扣非法采掘设备一批。此次打击之后,当地的非法采煤活动有所收敛,但不久之后又死灰复燃,隆安县国土局迅速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南宁市国土局。

  二、查办过程

  2008年3月24日,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下,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协同隆安县政府和该县国土、公安等部门对盘踞在丁当镇一带的非法采煤点开展联合打击。

  当日,联合执法队兵分几路同时奔赴几个采煤点,其中一路执法人员赶到四方岭盗采现场之后,见到数台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采掘设备正在进行采煤作业,大量耕地遭到破坏,如小山一般的煤炭堆在路边,二十余辆大型运输车正在排队装煤。执法人员迅速按行动前确定的分工分头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控制现场人员和采掘设备等工作。执法人员的突然出现,犹如捅了马蜂窝,盗采者们驾驶着现场的各种大小车辆和采掘设备四散逃逸。由于现场地势复杂,加之先期赶到现场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只能对部分车辆和采掘设备进行追堵和拦截。现场的执法队员冒着被碾压的危险,截停了一辆开足马力准备逃逸的大型平板运输车,此后又顺着地上履带痕迹跟踪搜索,在一村庄旁查获一台大型挖掘机和两台推土机。就在此时,其他几路分队也传来捷报,又有三处非法采煤点被查获。

  联合行动后南宁市国土局对隆安县丁当镇联合村四方岭系列非法开采煤炭案进行查处,由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承办。

  首先摆在承办人员面前的就是取证难,尽管事后有不少挖掘机、推土机的车主找上门,但没有一个承认自己参与非法采煤的事实,不是说是“挖鱼塘”就是“修水库”,要么就“平整土方”,为对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承办人员开展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1、认真分析现场拍摄到的照片,录像,筛选出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挖掘机上遗留的煤炭照片、挖掘机逃离挖煤点过程的照片,执法人员顺着履带痕迹追到挖掘机的录影等。

行政处罚矿产违法典型案例分析(采矿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