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合同算购房合同吗
购房定金合同不算是购房合同,只是约定支付定金时签订的合同,购房和定金合同的内容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不买房怎样可以拿回购房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并且,对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其实是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对买卖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导致给付定金的一方最终没有同意签订买卖合同。
具体而言,买卖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违约责任;
2、交房时间;
3、交房条件;
4、付款期限;
5、贷款银行的选择;
6、补充条款;
7、开发商的广告是否作为合同的条款;
8、小区具体的设计规划图以及其他购房细节。
所以,若是买受人不想继续买房了,可以从以上的条款跟出卖人谈判,要是以上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订立的,按规定出卖人就要返还定金给买受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约定的内容不相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