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这一执法方式近年来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社会关注。
从表面看,“钓鱼执法”似乎是一种高效获取违法证据的手段。执法者通过设下诱饵,诱导当事人做出违法行为,从而当场抓住把柄进行惩处。然而,这种执法方式存在着诸多严重的问题。
首先,它违背了执法的公正性原则。真正公正的执法应该是对既有的违法事实进行查处,而不是人为地制造违法机会。在钓鱼执法中,那些原本可能不会违法的人,在执法者精心设计的圈套下“被违法”,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例如,有的地方出租车司机被钓鱼执法,执法人员伪装成乘客诱导司机进行一些看似违规的行为,而司机往往是在这种刻意诱导下才犯错。
其次,“钓鱼执法”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执法部门本应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但这种不恰当的执法方式让民众对执法的目的产生怀疑。民众会觉得执法部门不是在维护社会秩序,而是在利用手段“创收”或者完成任务指标。这一做法容易让民众与执法者之间产生对立情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
合法、公正、文明的执法才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石。执法部门应通过合法的巡查、合理的监督等方式去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而不是靠钓鱼执法这种存在道德争议的手段来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