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家庭成员如何举证是合法的?

  遗弃家庭成员举证方法如下:可以收集被遗弃对象遗弃生活的一些具体情况,寻找证人证言证明遗弃行为等。可以收集间接的证据以及直接证据,对于直接证据可以比较直观的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其次可以收集实物证据,以及言词证据。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最好是当地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走访后出具的证明,当然,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也能起到辅助作用。

  二、遗弃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

  2、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举证是合法的?(遗弃家庭成员罪需要什么证据)

  3、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遗弃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遗弃家庭成员,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痛苦,却仍然实施。至于其主观动机如何,不影响行为的构成。

  三、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由此可见,在收集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上面,最好通过当地社区办事处提供证明,或者找邻居拿到证人证言。这里要注意,只有遗弃行为非常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司法机构才会按照遗弃罪进行审理。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完备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自己的家庭成员被遗弃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人身权益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在遗弃罪进入到诉讼程序之后,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程序的规定,以避免出现诉讼当中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