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北京,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一、购房提取
- 购买自住住房
- 职工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是常见的提取公积金情形。如果是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若是购买二手房,除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外,还需要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等。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对于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处于还款期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职工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总额。
二、租房提取
- 无自住住房且租房居住
-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租住公租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果是租住商品房,根据缴存职工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提取限额。职工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其他提取条件
- 重大疾病提取
-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 退休提取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这是职工结束职业生涯后对公积金的合理处置方式。
了解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助于职工合理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医疗等生活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