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年,针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食品、药品安全频频爆出问题问题,从三鹿毒奶粉事件到2014年以来,老鼠肉加入明胶冒充羊肉、双氧水泡椒凤爪等层出不穷,尽管全国多地加大对食品检查力度,但不合格药品等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民以食为天,食品问题所引发的广泛关注,不亚于任何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全国多地加大对食品检查力度。2014年以来,老鼠肉加入明胶冒充羊肉、双氧水泡椒凤爪、不合格药品等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国人最揪心的问题之一。
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从未停歇,泱泱人口大国,何以在食品质量监管上出问题?从法律角度看食品安全问题,我国的法制已经具备了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背景条件,但是法律在落实到实际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各监督主体之间分工不明、信息传递不畅而且混乱,监督主体的力度与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数量规模之间博弈力量失衡,导致我国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屡禁不止。
再观民众,虽然公众十分清楚食品安全关系到所有人的生命和健康,但却没有将食品安全当做“共同事务”来对待,多数民众还仅仅在为保护自家人的饮食安全而绞尽脑汁,购买进口食品,在乡村认购小块田地,认为似乎这样就能避免规避食品安全事故,在国人的心中打击有毒有害产品仍然只是“有关部门”的责任,而自己只需要管好一家人的餐桌即可。这样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缺失,同时也与是国家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有关的缺失。消费者和生产者都需要了解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并且参与到依法监督的环节当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无良商家无处遁形。
世界主要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基本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制定统一权威的技术法规。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看起来简单明了的管理措施,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之中实施起来却是长路漫漫其修远兮。
目前,我国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亟需进一步转变信息传播方式,构建社会力量合作的组织平台,改变与食品违法行为的博弈格局。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多数人的感受是直观的、具体的,公众最关心的是遇到食品安全事件,事件相关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理,一次的事件爆发能不能对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起到打击遏制的作用。理性的修法与执法,需要更好地“对接”这种感性需求。判断法律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是条文在纸面上看起来多么美好,而是能否便利执行,效果能否让民众直观感受到。但愿今后的食品安全法,能够可以形成一个“社会共治”的有效网络。(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