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的计算涉及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这里的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公式为: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其次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一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
最后是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一般来说,比例为1.5%左右。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某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当地规定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为1.5%,该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万元。则残保金年缴纳额=(100×1.5% - 1)×8万 =(1.5 - 1)×8万 = 4万元。
准确计算残保金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能确保残疾人事业有稳定的资金支持,从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服务等多方面的保障,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和谐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