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1、因借款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借款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的,出借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出借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的如房产,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地上权、政府公债等。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出借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无力还债,但是借款的时候提供了抵押物的,可以变卖抵押物抵还债务。但是超出债务金额的部分要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已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是指与出借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借款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借款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出借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出借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出借人保证借款人履行债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出借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借款人和保证人。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综上所述,如果借款人是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却恶意拖欠不还,那么这是就不要讲什么情分了,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惩戒,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