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要如何做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5)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6)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7)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公证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2、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3、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4、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5、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6、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首先准备好公证的材料包括公证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的文书、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然后寻找正规公证处委托其帮助办理,公证处应依据事实、法律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