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时候,即使对法律方面没有过多的知识,也是需要去进行基础处理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应经村委会书面同意,提交户口本 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等原件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再进行买卖。 《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二)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三)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四)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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