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为1年,期满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或者降低条件与员工续签而员工不愿续签时,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按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算一年,不足六个月算半年)经济补偿金在员工离开企业时由企业支付,企业不支付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直至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合同期一年怎么算的(合同期为1年,期满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合同期满了要看是什么原因没有继续签订了要是自己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不愿意签订的或者条件比之前小的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干得越久的通常金额越多。你可以咨询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