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
一、总则
出纳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为规范公司出纳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准确收付与记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现金管理
- 现金收付
- 出纳人员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绝受理。
- 现金收入应及时缴存银行,不得坐支。当天收到的现金,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存,需报告财务主管并妥善保管。
- 现金库存限额
- 公司设定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应确保现金余额不超过限额。限额根据公司日常现金使用量和银行取现的便利性确定,一般不超过[X]元。超出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 现金盘点
- 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要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编制现金盘点表,如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属于出纳自身责任的短缺部分,由出纳赔偿;溢余部分应及时入账或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三、银行存款管理
- 银行账户管理
-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需经财务主管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出纳人员按规定办理。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 银行存款收付
-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签发支票、汇票等结算凭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要素,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 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银行存款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跟踪处理。
四、票据及印章管理
- 票据管理
- 出纳负责各种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的购买、保管、使用和注销。支票的领用需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领取。
- 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联一起保存。
- 印章管理
- 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应分别由出纳和其他指定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使用印章时,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相关票据和文件上加盖完整、清晰的印章。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