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都要配上借条吗
借款合同和借条都是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凭证,所以签订借款合同后,就不需要借款人出具借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怎样写才有效
借条是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用来证明借款行为的凭证,它的实质属于一种对借款合同关系的证明,即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
为了更好地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借条中理应有下列事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日期、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开具日期、转账凭证等。
“借条”标题名称应在纸张最上方中央,然后紧接着是正文内容,尽量不要标题和正文之间留下过多空白,以免内容有所增改。
借款人名称与出借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名称相一致,谨慎起见应该附上身份证信息在名称后面。
借款事由是指出于何目的而借款,表明借款事由可以防止今后借款人以非法债务抗辩,因为借款是为了像赌博、贩毒、嫖娼等行为形成的债务,法律不予以支持和保护。
借款金额应注意小数点的位置,切记应在金额后面附上数字大写,以防止今后金额被篡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进行借款活动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后,不需要借款人出具借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