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不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交纳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加处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不是过了多长时间就能不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有哪些要求

  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无效,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种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它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是由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它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

  (1)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5、地方规章,是由有地方规章制定权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1)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

行政处罚多久可以自动消除(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可以不交)

  除上述外,其他所有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准设定行政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交纳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加处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不是过了多长时间就能不交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