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失物不归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数额较大的,涉嫌刑事犯罪。数额比较小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遗失物的定义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遗失的物品不归还如何处理(遗失物不归还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三、关于拾得人的义务和权利

  1、拾得人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

  (2)保管义务。即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3)送交义务。即拾得人若不愿履行通知义务,则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4)返还遗失物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对权利人负有返还义务。

  2、拾得人的权利。

  (1)费用偿还请求权。即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2)意定报酬请求权。即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报酬给付义务。

  (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即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和意定报酬的义务与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应当同时履行,若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和报酬,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

  当下有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是很多人都希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这种精神概念几乎已经是可遇而不可求。所以在捡到别人的东西,理所应当的物归原主或者是上交到国家公安部门的这种做法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甚至在失主已经找到了的情况下,拾得人都拒不归还,其实这是有可能会触犯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