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纠纷中多名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
多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参考依据如下: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因同一文书属同一执行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
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多名债权人请求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同一个民事主体不能跟多位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务关系,但是在这里也要提醒债权人,对外借款时一定要考察清楚对方的还债能力,如果对方同时跟多位债权人建立了借贷关系,这种情况下仍然把钱借给对方,是有法律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