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行政诉讼保全
1、当事人要申请行政诉讼保全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利害关系人因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诉讼流程
1、起诉
(1)起诉的条件:
①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②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③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⑤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方式:书面形式,按照相应要求书写起诉状,才能开始诉讼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原告人的组织名称住址以及代表法人的情况。
②诉讼的请求以及证据事实和原因
③根据事实的来源和内容,证人的信息。
④接受该起诉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日期。
2、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
3、审理
(1)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在立案那天起五日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被告人需要在收到那天起十五天内将有关的证据以及规范性文件交到人民法院,并且提交答辩状。答辩状通过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时间地点需要通知当事人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对于公开审理的安静,应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件缘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陈述行政观点矛盾:原告、被告、第三方,接着举例证明,或者物质证明,最后当事人陈述。
(3)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在上面说讲的审理之后,合议庭的人员会进行评议,对于判决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达成共识之后有院长审批。
该过程不公开,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应该被记录。判决是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之后,依据事实,已法律为标准进行裁判的行为称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