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犯罪会构成累犯,累犯是非常恶劣的,他们通常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多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接下来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来了解孕妇爬16楼盗窃被抓后一年内再次作案,多次犯罪如何量刑?

  近日,安徽马鞍山,一名女子入室行窃,被摄像头全程拍下。屋主报警,民警火速出击,在楼道里将该女子堵住,发现竟是有过盗窃前科的张某。

  大约一年前,张某半个月入室盗窃十余起,涉案10多万元。更不可思议的是,张某当时已怀孕三个月,她利用下水管道或者空调外机徒手爬楼,被盗住户最高16层,最低4层。

  有犯罪前科又犯罪的罪犯构成累犯,累犯在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孕妇爬16楼盗窃被抓后一年内再次作案,多次犯罪如何量刑(孕妇盗窃团伙)

  (一)主体条件:前后罪均为已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根据刑法修正八:过失犯罪和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均不成立累犯。注意:不满18周岁是指前后有一罪为不满18周岁时就不成立累犯。

  (二)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三)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四)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也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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