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一、总则
本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旨在为当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为[具体名称],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三、公司经营范围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开展与小额贷款相关的咨询业务。
四、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X]元人民币,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出资,不得抽逃注册资本。
五、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义务
(一)股东资格 股东应为具备良好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股东权利
- 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等。
- 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三)股东义务
- 遵守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负责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 (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三)监事会 设监事会,成员[X]人。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检查公司财务等。
七、贷款业务管理
(一)贷款对象与条件 重点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要求有合法的经营项目、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二)贷款流程 包括客户申请、尽职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和贷后管理等环节。
八、风险管理
(一)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贷款客户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二)设定合理的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散风险。
九、财务会计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表,依法纳税。
十、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法定事由解散的,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全体股东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