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是行政许可吗
办理户口不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公安部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批复》公监[2004]6号:
以下6项属于公安机关日常户籍管理范畴,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1)小城镇户口迁移;
(2)本市小城镇农民转为居民;
(3)以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为由办理入京户口;
(4)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5)小城镇户口登记;
(6)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这6个事项为公民户口登记事项,是一种事实认定,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从本文来看,上户口不是行政许可,这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就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我们每个需要上户口的公民来说都需要有所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