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
不是。
对于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对价,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而且我国也没有对价的制度。可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对于债权转让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此处的“不能牟利”不能等同于不能支付对价。从实践中看,借助债权的转让赚取利益,只要对债务人利益没有影响,债务人不会因此而增加义务,牟的不是暴利,法律便不必干涉。不然的话就会制约债权的转让和保理业务的发展。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对价又称做约因,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其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对价必须合法,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小编对于债权的相关知识的解析,面对该方面的知识我们明白是不一定需要进行对价,法律也没有做要求,所以这个是看个人而言,希望还有不明白对价的内容可以多多咨询相关的法律顾问进行拓展知识,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