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如何确定量刑起点

  1、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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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是通过假冒外卖员的方式殴打女童,那么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女童没有受到比较严重的伤害,那么量刑还有可能减缓但是如果伤害比较重,判刑就会加重。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