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有什么?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用于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当出现纠纷时,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有利于法院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