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买卖土地使用权,签订买卖合同的,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适用诉讼时效限制。如果主张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事实上,这种时候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能否仲裁,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那么当然可以进行仲裁。

  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

  如果是去仲裁了,一般要走下面几个步骤:

  1、先提出仲裁申请

  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

  (2)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土地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土地买卖合同纠纷)

  2、组织仲裁庭

  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4、作出裁决

  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土地使用权后,如果主张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主张其他权利的,受诉讼时效限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