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这辆价值上百万的车被踢成这样,让围观者议论不已。修车费恐需10多万元,如果驴负全责,那么就要驴主人承担这十万元修车费,驴主人表示不服,“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们的。”是狗主人赔偿,还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共同赔偿,围观者炸锅了。
随后,一位电动三轮车车主又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是奥迪车先按喇叭鸣笛了,狗才跑到马路上的,狗可能也受惊吓了。
【律师普法】
那么这个奥迪车的损害怎么来赔偿呢?
第一种看法认为,狗主人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导致奥迪车主受到损害的直接原因是驴踢了他的车,这个属于动物侵权,应该由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一个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但这个案例有个特殊之处,就是驴之所以踢奥迪车,是因为"第三狗"的原因,对,没错!不是“第三人”的原因,而是"第三狗"的原因导致了动物侵权。
同样狗的饲养人要和驴的饲养人共同承担一个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在这个不真正的连带责任里面,奥迪车主既可以诉驴的主人,也可以诉狗的主人,如果诉的是驴的主人,驴的主人可以向狗的主人追偿。
其实问题的根源还在于狗主人有没有对狗形成约束(牵绳等),如果狗被狗主人约束,即使奥迪车主鸣笛,狗也不会跑去咬驴,所以最终责任应由狗主人承担。
第二种看法认为,驴主人应该承担责任:
有人说:狗不咬驴,驴就不会踢车,所以有因果关系,得负责。其实驴主人也是这么想的。我们应当知道,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因果关系的作用其实都是在探讨究竟应该将不利的结果归结于谁。过分地否认因果关系就会不利于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而过分地拉长因果关系的链条就会不适当地扩大打击面,让无辜的人去承担责任。
狗主人只需要对驴被咬伤负责任,因为具有因果关系。至于驴又把车踢了,这是狗主人能设想到的吗?连踢车的驴主人都想不到,狗主人当然更想不到。所以这样很异常的结果是不应该归结于狗主人的,不然就不适当地扩大了惩罚的范围。
第三种看法认为,都应该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驴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狗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车看似无辜,但车不鸣喇叭也不能吓到狗,在狗看车不是活物,狗误以为喇叭是驴发出的声音,所以攻击了驴,因为本案重点在于狗分不清车和驴,狗应负车辆受损的70%责任,应付咬驴致伤100%责任,车自己负30%责任。驴和车都有损失,建议以后加大力度提升狗辨识汽车方面的能力。
到底该谁赔偿呢?
处理此事的警方也及时发布了警情通报,表示此事已经解决了:
8月11日,在我区发生一起民事纠纷。当日15时15分许,居民墨某某驾车带其在农村饲养的一条英国斗牛犬到宠物医院看病,途中该犬从墨某某私家车后窗跳出,追咬拉水果车的毛驴,毛驴受到惊吓后狂奔,撞损了停在路边的一台轿车。
接到报警后,交警和属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调解,墨某某和轿车车主崔某某达成赔偿协议,纠纷已于当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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