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由公安经侦管辖吗
依据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而这类犯罪公安机关一般是不受理的,所以不是由经侦部门进行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经侦民警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一)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及辖区内经济秩序的稳定,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侦查办案工作。
(三)对日常工作和案件侦查制定计划,掌握经济犯罪动态,研究经济犯罪情狂,提出拟定预防、打击的工作对策与工作意见。
(四)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收集、固定证据,追缴赃款赃物。
(五)物建和使用特情,广辟经济犯罪线索和情报信息来源。
(六)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采集等情报信息工作。
(七)负责工作文件和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
(八)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进行案件资料积累工作,提出打击预防经济犯罪对策。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标准
(一)认真履行破案打击职能,对接报的经济案件及时侦办。
(二)熟练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办案中应当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条款得当,定性准确,所办案件合格,不出现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不捕、增诉情况。
(三)熟练运用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做到案件网上流转、信息网上反馈,熟练运用经侦信息系统。
(四)及时采集、录入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案件信息、物品信息和审查对象信息。
(五)及时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各类经济案件侦办业务。
侵占罪的主体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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