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而所谓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争议双方主张的事实材料,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举证责任是为了巩固自己提出的主张,只有证据充分了法院才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命令公司补偿劳动者。所以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很重要,劳动者需了解相关法律,明确能成为证据的内容有哪些,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