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如果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民法典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计算(股权转让后能否解除)

  6、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解除造成一方损失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