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亲子鉴定古已有之,如所谓“滴血认亲”等,学界近几年关注的亲子鉴定都是近现代意义上的。近现代意义上的亲子鉴定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一般认为其标志是HLA(白细胞抗原)技术的使用,而真正得到跨越式的快速发展还是在20世纪末DNA(脱氧核糖核酸)的发现及其技术的发明与运用之后。从这点看,不应认为亲子鉴定“就是用DNA识别技术对父母与儿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进行科学认定”:“有的学者在对亲子鉴定的含义作界定的时候回避了它的技术方式,强调了它的学科方法:“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方法,对人类遗传标记进行检测分析,从而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亲生关系。”这种看法较之前一种显然要合理一些,但其存在的片面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忽视了亲子鉴定在维护婚姻和家庭伦理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伦理意义。
笔者以为,作为维护婚姻和家庭伦理的现代技术手段,界定亲子鉴定的涵义首先应当注意两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问题。一是在范围上只能限定在遗传学意义上的亲权鉴定,不应涉及其他的鉴定,诸如用于侦察性犯罪的对象和责任的鉴定就不应归于亲子鉴定的范围。二是不能用“纯技术”的方法来理解亲子鉴定,将亲子鉴定仅仅看成是一种识别血缘关系的方法,而应当立足于主体行为选择的动机与目标追求及行为的结果,充分考虑和突出它在伦理和法理上的意义。由此看来,所谓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辨别人类遗传标记,鉴定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以确定彼此的伦理和法律关系与责任的科学认定活动。
不难理解,亲子鉴定的出现与一丈一妻的婚姻制度的形成是密切相关的,表明人们对与这一婚姻制度相关的伦理问题的高度重视。一丈一妻制的确立是婚姻和家庭伦理进步的一个藓要里程碑,这种历史性的进步同时赋予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以某种神圣性和崇高性,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侵犯的价值内涵。正因如此,自古以来,在叙述和评论婚姻和家庭伦理的话语系统中,夫妻之间性关系的专一阵和大妻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的专一,两者既同为维护夫妻关系的基本纽带,也同为体现婚姻和家庭伦理文明的基本标志,近现代意义上的亲子鉴定正足以这种源远流长的婚姻和家庭的伦理观念为思想基础的。过去,男人们不易检测和识别子女与自己是否存在亲权的关系,如今可以用现代科技手段来轻而易举地达到这一目的,应当说,这是现代亲子鉴定技术给婚姻和家庭伦理的维护带来的一个福音,也是为社会伦理的文明进步带来的一个福音。
中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亲子鉴定大体上与国际同步,因其准确率高而发展极为迅速。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物证学教研室以其1982年至2001年期间所受理的6163个案例为材料作了比较分析,发现采用DNA技术检测的准确率可达99. 这对于维护当代中国人的婚姻和家庭伦理的严肃性,抵制性随意和性堕落、打击性侵害和性犯罪,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但是,无庸讳言,亲子鉴定同时也引发出一系列新的婚姻和家庭伦理问题,产生多方面的消极影响。据有关材料称:“这几年,北京人做亲子鉴定的越来越多了,并且人数还在逐年攀升。”鉴定的结果,大约有 l5%属于非婚生子或女,由此而随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的解体。亲子鉴定这种“两面性”正是引起学界和社会对其广泛关注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研究亲子鉴定的必要性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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