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应该怎样处置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要返还房屋,并且将房屋恢复后出租时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
首先,我们先了解清楚什么是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交付的押金,说白了就是房东担心租客在租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违约后跑了的情形,要求租客交付一定的金钱作为押金担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具体交付租房押金的实际作用:
租客交付押金,主要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进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一旦租客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房东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房东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有余额,则应返还给租客;如押金不足以赔偿,房东仍有权要求租客补足。
那么,房东退不退押金的情形,我们分房东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和其他例外情形来分析:
第一,房东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
1、租客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2、租客损坏了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3、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或者提前退租。
第二,除了上述说到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形,房东不可拒退或扣减押金。
如果实践中,房东不是出于上述租客存在的原因拒退押金或扣减押金的,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要求退还押金,甚至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维权的时候你可以这么做: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该返还房屋,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因违约解除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