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前提一定发符合条件;申请复议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再者就是由法院进行审核受理,最后才可以给予决定;行政复议是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公民的权益。

  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不是很复杂,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最后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

  1、可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注意:

  1、审理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审理期间可以撤回复议申请

  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要是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是针对于对行政的决定不服才会实施的行为,只要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是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可以尽快的处理。

第三人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什么代为参加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