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股权结构,即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而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有着多方面深刻的原因。
首先,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来看。股权分置导致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诉求不一致。非流通股股东往往不关心股价的市场表现,其主要利益来源是公司的控制权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资源转移等。而流通股股东的财富与股价紧密相连,这就造成了两类股东在公司决策、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分歧,极大地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使得资金难以流向最有效率的企业。
其次,从企业治理结构角度。股权分置下,非流通股股东处于控股地位且其股份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导致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中的并购威胁对其几乎没有约束作用。而流通股股东由于股权分散且持股比例低,难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这种治理结构的失衡不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难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效率。
再者,从资本市场发展需求出发。在股权分置的格局下,资本市场难以实现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由于市场存在先天的制度缺陷,股市波动往往受到非经济因素的强烈影响,系统性风险较大。这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在吸引国际资本、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等方面面临重重阻碍,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理顺资本市场的基本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