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分公司在合同办理工作中的做法,特制订本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计划性,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此工作中的职责。
2、适用范围
各类采购合同
3、术语及定义
A类合同、B类合同、C类合同分类详见合同分类表(附表一)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合同的起草及初审工作;
4.2采购部根据合同分类表,将合同分为A、B或C类进行审批;
4.3工程部负责对C类合同标的质量要求、工期、验收方法等进行审批;
4.4财务部负责对所有合同的付款是否在公司预算范围内,付款方式的合理性进行审批;
4.5生产副总负责对工程部和采购部的评审负责;
4.6总经理对合同全面进行评审。
4.7A、B类合同须上报总公司进行下一步评审。
4.8采购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合同后再行签署
如果各部门负责人因事在外不能及时进行合同评审,应委托他人代为评审,委托人负评审责任,被委托人不负评审责任。各级委托代理评审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可委托为:;分公司副总经理可委托为:;分公司采购部经理可委托为:;分公司工程部经理可委托为:;分公司财务部可委托为:。任何评审人在自身评审时限内未完成合同审批的,视为已默许此合并负评审责任,合同评审可进入下一个环节(特殊情况除外)。
5、工作程序
5.1采购部在确定合同条款后七日完成合同的起草及初审工作;
5.2采购部根据合同类型进行报审工作;
5.3工程部须在4小时内完成审批;
5.4财务部须在2小时内完成审批;
5.5生产副总经理须在4小时内完成审批;
5.6公司总经理须在4小时内完成审批;
5.7A、B类合同采购部在分公司审批完成后4小时内上报总公司进行下一步评审。
5.8采购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合同后立即进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