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人员有哪些

  1、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负责制作听证笔录。必要时,可以设听证员一至二名,协助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二、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听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听证由)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一名,负责组织听证;记录员一名,负责制作听证笔录。必要时,可以设听证员一至二名,协助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