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注册要求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时,对公司名称要求如下:

  第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是什么(公司名称注册有什么要求)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第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第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公司名称注册有哪些规定?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二,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如:**资本。

  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名称注册的要求比较少,除了相关规定的字词不能使用,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是可以作为公司的名称。公司的名称的设立还与公司的种类是有关系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臻睿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