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儿童伤亡案应由谁承担责任
事故责任的划分,无疑单车公司承担三分,包括受害人父母在内的监管人承担三分,受害人、肇事司机和单车则共同承担剩余部分责任。
一是,不正当方式肆意解锁。
共享单车的机械锁的确存在漏洞,但绝不是他人采用不正当方式肆意解锁行为的借口。我们三令五申强调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路,但总有人置法规不顾。更何况小孩子的年龄尚未成熟,就算是步行于城市道路也需要有监护人的陪伴。无论是就人情还是法规而言,道路上的任性行为都应该担起主要责任。
二是,小孩子独自出行,父母监管不利。
一个小孩子,对于新事物缺乏认知,对法律规范更是模糊不清,这就更需要父母长期的陪伴和教育。现如今,许多父母忙于工作,有些不得不将孩子托付给老人和亲属,有些甚至不管不顾直接给些零用钱让其独自生活,对于孩子学习和教育疏于管教,长此以往终成后果。因此受害的孩子及其父母与此次事故脱不开关系。
三是,共享单车安全隐患长存。
停放在城市大街的共享单车都是按照严格设计标准生产,对于产品负有相关责任。但由于技术手段不成熟等多方面原因,诸如密码易被破解、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长期困扰着社会群体,如今出了问题,单车公司亟需认真反思。
给孩子创造一个具备强有力保护的生活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可以理解的是,孩子离去给父母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控制不好情绪也情有可原。但关键是事情已经发生,相互推卸责任不能解决问题,各自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才能给人以启迪,才会从根本上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因此别用放大镜看责任,更别忽视自己的责任,追责应考虑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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