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属于欺诈性的价格手段有:
①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②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③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④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⑤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⑥其他欺诈性价格手段。
二、商品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1、对于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如何维权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不能忍让退避、听之任之,要勇于拿起各种有力法律武器;
2、先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经营者不予理会或解决不力,再逐级向消协、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直至向法院起诉,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价格欺诈行为斗争到底。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价格欺诈的情形,那么首先需要预约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是向有关的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还能够直接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