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当事人如何列?

  1、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案外人一般不能作为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例如,法院将案外人的财产判决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案外人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形。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来确定,一般是指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3、再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其他当事人是指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应该按照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列明。如果当事人一审和二审中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则按照一审地位列明即可。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如何写)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提醒大家在申请再审之前,你必须要能够考虑清楚,有充足支撑改判的证据再去申请才是对你自己最有利。在撰写再审申请书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样做,或不知道如何罗列,应该要及时请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律师从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