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记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假冒记者招摇撞骗的话是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的,《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如下: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者客观方面含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2、手段不同。前者的手段并无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者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者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前者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后者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
三、常见的诈骗形式
1、电话欠费诈骗
2、短信诈骗
3、装作老朋友
4、盗用聊天工具诈骗
5、网购交易异常诈骗
6、中奖信息诈骗
生活中人们不太注意去区分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因为表面上来看其目的好像都是一样的,但是,法院定罪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因为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定罪的时候是不能将两者相混淆的。